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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南开规划资源出告字〔2020〕28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10-27 14:08:0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南开规划资源出告字〔2020〕28号

  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坐落

规划用途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计容总建筑

面积

(平方米)

2020NJY-17

南沙横沥岛DH0502单元内,义沙涌以东、三多路以北、横沥大道东以南

商业用地(B1)、居住用地(R2)

22720

≤3.8

≤86335 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5901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60434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08870

1000

22000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地块规划条件开发建设,详细宗地位置和规划条件见本挂牌文件附件。

  (二)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7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办公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土地移交

  上述地块按现状移交。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由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合同约定移交土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竞买。

  (一)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法人、组织,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人(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四)竞买申请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五)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并承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四、成交原则

  本次出让采取“限地价+竞配建+摇号”的方式。

  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157850万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价方式转为竞配建人才公寓(住宅),竞价阶梯为450平方米(以不动产登记建筑面积为准,不少于5套),参与竞配建人才公寓的竞买人报出配建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人才公寓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竞配建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为3600平方米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竞配建人才公寓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16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16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16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6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0年11月26日15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经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并报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12月9日17时前予以确认。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2020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一)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网址:http://ghzyj.gz.gov.cn/)、南沙区政府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网址:www.gzns.gov.cn)。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20)39910692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车先生、蒋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180、28866047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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