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0〕60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0〕60号
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州市黄埔区LG-YZ-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二)竞得人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经营期限不低于20年;
(三)竞得人须承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单位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须承诺,严格按照《关于核发广州市黄埔区LG-YZ-02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9248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五)竞得人须承诺,引入金融或类金融总部企业。该金融业或类金融业总部企业须迁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并在广州市黄埔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项目规模运营后的20年内不得迁出;
(六)竞得人须承诺,项目于土地交付使用4年内投入运营,投入运营当年实现营收不低于3亿元、税收不低于1800万元;项目投入运营后第4年实现规模运营,规模运营当年营收不低于10亿元、税收不低于1亿元。如未按期正式投产并实现承诺的营业收入及税收,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的合同价款,对已建设的地上建筑物根据经财政评审核定的投入成本按使用年限折现进行货币补偿;
(七)竞得人须承诺,投产后的20年内不迁离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不改变在区内的缴税和入统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区内的业务量转移外出。除因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外,原则上不减少注册资本;
(八)竞得人须承诺,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不得销售(含预售和现售);
(九)本次出让价格未包含地下空间非计容部分土地出让金。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标准按申请补缴时点的政策计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8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8日17时;
(三)缴保证金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8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9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3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1年1月24日至2021年1月29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1月29日1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股东组成成分及投资比例等内容(其中新公司的股东须与竞买申请人一致)。新公司成立时间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0天。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新公司再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办理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时,不得改变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的新公司的股东组成成分及投资比例,否则,我局不同意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竞得人超过承诺时间未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应向我局申请延期,若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我局不同意延期处理。
(八)竞买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九)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1月18日12时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网上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十)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十一)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二)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低于成交价款50%的首期土地出让金,余款在2021年12月10日前缴清,并按规定缴交利息及契税等费用。
(十三)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后24个月内竣工并投入使用。土地交付后,若受让人未依约按时动竣工,受让人须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十四)受让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开发利用,如受让人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如受让人未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私自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内私自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受让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归出让人所有,收益明显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以双方商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十五)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
联系人:82112278;联系人:罗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82208656;联系人:陆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石小姐、车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412、2886618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