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南开规划资源出告字﹝2021﹞1、2、3号)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南开规划资源出告字﹝2021﹞1、2、3号
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地块规划条件开发建设,详细宗地位置和规划条件见本挂牌文件附件。地块需满足的其他出让条件:
(一)2021NGY-1
1.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须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市南沙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广州市南沙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地块;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的公司须为中外合资独立法人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其中,外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在南沙从事饲料蛋白加工、进出口农产品加工等业务。
2.竞买申请人或其所属集团须为财富世界500强、国际领先的农产品贸易和加工企业,竞买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竞买申请人承诺所导入产业的投资强度≥7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土地产出率≥60000元人民币/平方米。
4.竞买申请人须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并且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3个月内建成。
5.竞买申请人须承诺,项目建成后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应当整体确权,未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不得分割转让。
6.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沙区商务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书》。
以上第1-6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2021NGY-2
1.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须在广州南沙区,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及个人竞买。竞买申请人主要从事医药制造业,重点关注女性高端美容保健药品研发生产及产康医学创新研究。竞买申请人或其集团母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须拥有药品、医药技术、生物科技、健康产业等领域的发明专利不低于60项,药品注册批件不低于130个,并拥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2.竞买申请人须承诺本地块所导入产业的地块投资强度≥7800元人民币/平方米,土地产出率≥62200元人民币/平方米。
3.土地竞得人须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24个月内建成并投产。
4.竞买申请人须承诺,项目建成后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应当整体确权,未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不得分割转让。
5.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南沙区商务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以上第1-5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三)2021NGY-3
1.竞买申请人须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或承诺出让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在南沙主要从事食材采购、净菜预处理,食品加工、常温及冷藏仓储、运输等业务。
2.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须为在香港上市的餐饮企业,旗下经营超过(含)3个餐饮品牌,其中餐饮品牌连锁店不少于300家。
3.竞买申请人须承诺本地块导入投资强度≥9524元人民币/平方米、项目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项目土地产出率≥75972.56元人民币/平方米。
4.土地竞得人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21个月内建成并投产。
5.竞买申请人须承诺,项目建成后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应当整体确权,未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不得分割转让。
6.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南沙区商务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以上第1-6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土地移交
2021NGY-1地块按《广州南沙出让工业用地交付使用标准》移交。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土地由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合同约定移交。
2021NGY-2、2021NGY-3地块土地平整按现状交地,其余按《广州南沙工业用地交付标准》交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土地由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合同约定移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和自然人竞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二)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法人、组织,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人(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并承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四、成交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26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26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26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8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3月8日15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经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并报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3月15日17时前予以确认。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一)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网址:http://ghzyj.gz.gov.cn/)、南沙区政府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网址:www.gzns.gov.cn)。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行政中心D栋4楼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9078025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车先生、蒋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180、28866047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