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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1〕05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3-26 16:30:0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1〕05号

  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知识城ZSCN-E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ZSCN-E2

土地面积(㎡)

47879

土地位置

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花莞高速以西

出让年限(年)

70

容积率

>1.0

≤1.2

建筑密度(%)

≤25

绿地率(%)

≥35

建筑限高(m)

土地用途

一类居住用地(R11)

起始价(万元)

82498

增价幅度(万元)

1500

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16499.6

19730

2545

土地移交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备注

1.地块总用地面积47879平方米,全部为可建设用地。

2.本次出让价格未包含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标准按申请补缴时点的政策计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三)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关于核发知识城ZSCN-E2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知国规设〔2021〕3号)开发建设该地块,地块内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按照《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要求执行,需无偿移交部分,在建成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四)竞得人注册地址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

  (五)竞得人须承诺,竞得地块除地下室、独立用地的公建配套设施外,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00%,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六)竞得人须在本地块中配建计容建筑面积5%(2873平方米)的政府统筹房源,该部分政府统筹房源由广州市黄埔区政府指定单位按照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按政府性回购房面积计算);在办理房屋回购交易手续时,按购房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政府回购住房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政府回购住房的位置、户型套数等需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黄埔区政府的同意,装修标准按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指导》(2017版)的要求进行装修。政府回购住房在办理交易手续时,双方按规定各自支付相应的税费;

  (七)竞得人须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20〕20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号)的要求,投保ZSCN-E2地块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限地价+竞配建政府统筹房源(住宅)+摇号”原则确认竞得人。

  设置最高限制地价,当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119622.1万元(溢价率45%)时,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政府统筹房源(住宅),竞价阶梯为450平方米(以不动产登记建筑面积为准,不少于5套)。当配建政府性房源建筑面积10350平方米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竞配建政府性房源建筑面积10350平方米的竞买申请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

  竞价的政府统筹房源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黄埔区政府指定单位,建设、装修标准与初始配建的政府统筹房源一致。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4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1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1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6日9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3日17时;

  (六)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4月26日12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tdkc)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等相关资料并认真阅读,《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4月21日12时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4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若地块最终成交价超过10亿元,受让人可按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低于成交价款50%的首期土地出让金,余款在2021年9月30前缴清,并按规定缴交利息及契税等费用。

  (十二)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动工后24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十三)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2楼

  联系电话:82110109;联系人:李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32058952、82208656;联系人:卓先生、陆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石小姐、车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412、2886618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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