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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1〕09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21 17:05:2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1〕09号

  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知识城ZSCB-A3-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ZSCB-A3-4

土地面积(㎡)

15011

土地位置

知识城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园区内,创新大道以西,智慧西路以北

出让年限(年)

20

容积率

2.0-3.0

建筑密度(%)

≤45

绿地率(%)

≤20

建筑限高(m)

≤45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M1)

起始价(万元)

577

增价幅度(万元)

20

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115.4

140

20

土地移交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备注

受让人取得该地块后,如涉及政府收储,土地部分应按证载用途进行收储补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从事药品研发和生物药品制造的企业;

  (二)竞得人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长期经营(20 年以上);

  (三)竞得人须承诺,严格按照《关于核发知识城ZSCB-A3-4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知国规设〔2019〕14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四)竞得人须承诺,应在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完成项目的安评及环评工作,评估结论需取得专业主管部门支持意见;

  (五)竞得人须承诺,于土地交付使用后六个月动工建设,四年内投产,运营当年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税收不低于7000万元;

  (六)竞得人须承诺,于项目投产(运营)后第五年达产(规模运营),规模运营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税收不低于1.8亿元;

  (七)竞得人须承诺,投产后的20 年内不迁离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不改变在区内的缴税和入统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区内的业务量转移外出;

  (八)竞得人须承诺,本项目符合安监、环保监管规定,不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类型生产,不建设原料药及中成药生产线、不采用提取工艺、不使用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原辅料、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项目包括办公、研发、销售等功能模块。达不到上述目标,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竞得人如未按期正式投产并实现承诺的营业收入及税收,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的合同价款及契税,对已建设的地上建筑物根据经财政评审核定的投入成本按使用年限折现进行货币补偿;

  (九)竞得人须承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开发利用,如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未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私自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内私自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受让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归出让人所有,收益明显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以双方商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十)竞得人须承诺,项目用于高标准厂房建设,可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如建成后的工业物业需进行产权分割转让,需经投促部门审核后报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10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10日17时;

  (三)缴保证金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10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21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5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1年5月16日至2021年5月21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5月21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竞买申请人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等相关资料并认真阅读,《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5月10日12时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5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二)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建设。

  (十三)受让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开发利用,如受让人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如受让人未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私自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内私自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受让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归出让人所有,收益明显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以双方商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2楼

  联系电话:82110109;联系人:李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82208656;联系人:陆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石小姐、车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412、2886618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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