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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1〕59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7-07 17:28:0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1〕59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坐落

土地用途

宗地面积

(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1

从化区太平镇沙溪洞片区11711120200002地块

旅馆用地(B14),社会福利用地(A6),零售商业用地(B11),中小学用地(A33),文化设施用地(A2),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412110.07(可建设用地面积327924.02,其中旅馆用地108757.11、零售商业用地3824.46、社会福利用地138219.48、中小学用地51470.4、文化设施用地22965.69、社会停车场用地2686.88)

≤253001.658

50734

1000

10147

12500

1600

  (一)地块出让条件:

  1.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在FA1504024地块(中小学用地)建设一所近期规模45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最终办学规模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意见为准;地块建成后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转让。

  2.社会福利用地由竞得人按规划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建设、使用和组织经营管理,并按每个规划单元分别整体确权,不得分割登记,抵押、转让须整体办理;地块的绿地率须符合《广州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

  3.旅馆用地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并按每个规划单元分别整体确权,不得分割登记,抵押、转让须整体办理。

  4.竞得人需全自持FA1504062地块(零售商业用地)、FA1504082地块(文化设施用地)全部物业,地块上的自持物业须按每个规划单元分别整体确权,不得销售,自持物业的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5.社会停车场由竞得人建成后进行使用和组织经营管理,须按每个规划单元分别整体确权,不得销售。

  6.竞买人可成立多个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提交竞买申请时进行明确,由项目公司结合规划用途进行开发运营,并办理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手续;各项目公司须共同承担对原出让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缴纳、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等)。

  7.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地块用地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用地、绿地用地、河涌用地,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分别无偿移交给广州市从化区交通局、林业园林局、水务局。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从化区交通局、林业园林局、水务局分别签订该地块城市道路用地、绿地用地和河涌用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及《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等要求配建FA1504120地块(消防用地),建设规模约为2700平方米,需在报建(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从化区消防救援大队同意且不得擅自修改,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从化区消防救援大队。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与广州市从化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消防用地的建设合同。

  9.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FA1504046地块(环卫用地),并参照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2018年2月13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和2019年11月14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以及《关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装修标准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499号)的规定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从化区城管执法局。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与广州市从化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环卫用地的建设合同。

  10.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FA1504047地块(供水用地)、FA1504049地块(排水用地)、FA1504131地块(排水用地),建设方案需征询属地供水企业及排水设施维护单位的意见,并参照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2018年2月13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和2019年11月14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以及《关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装修标准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499号)的规定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与广州市从化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供水用地、排水用地的建设合同。

  11.竞得人须落实沙溪洞片区规划环评提出的污水处理要求,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太平钱岗污水处理厂处理。

  12.地块涉及现状村道、乡道,竞得人须确保在新的道路替代现有村道、乡道之前,保障现状道路的通行功能,并统筹实施各地块之间的相关连接。

  13.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在广州市从化区办理各项目公司的商事登记和税务登记,在土地出让年期内商事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主营业务和统计关系不得迁出广州市从化区。

  1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进驻协议书》,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5.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宗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教育、文化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竞买或联合体竞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申请时必须提交符合投资强度要求以及按规划要求使用土地的承诺书、提交行业及竞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27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27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27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9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8月9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8月27日17时前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当日与出让人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http://ghzyj.gz.gov.cn)。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968879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蒋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047、28866569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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