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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1〕22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7-23 17:01:4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1〕22号

  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中新广州知识城ZSCB-C3-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ZSCB-C3-1

土地面积(㎡)

104728

土地位置

中新广州知识城生物医药园区内,康耀大道以西、创新大道以东

出让年限(年)

50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M1)

城市道路用地(S1)

公园绿地(G1)

水域(E1)

一类工业用地(M1)

用地面积(㎡)

66643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133286

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20

城市道路用地(S1)

用地面积(㎡)

11064

公园绿地(G1)

用地面积(㎡)

14269

水域(E1)

用地面积(㎡)

12752

起始价(万元)

10197

增价幅度(万元)

300

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2039.4

2465

320

土地移交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备注

1. 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城市道路、绿地和水域需由竞得人统一建设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2. 受让人取得该地块后,如涉及政府收储,土地部分应按证载用途进行收储补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须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总承包、资产及园区投资运营管理服务的企业;

  (二)竞得人须承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与广州开发区招商引资部门签订《关于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如未履行承诺,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的出让合同价款,对已建设的地上建筑物根据经财政评审核定的投入成本按使用年限折现进行货币补偿;

  (三)竞得人须承诺,严格按照《关于重新核发知识城ZSCB-C3-1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知国规设〔2021〕29号)开发建设该地块。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后两年内竣工投入使用。如未按期投入使用,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的出让合同价款,对已建设的地上建筑物根据经财政评审核定的投入成本按使用年限折现进行货币补偿;

  (四)竞得人须承诺,竞得地块用于开发建设国际生物医药总部聚集区、国际生命科学研发赋能中心、生物医药海归高才工作站等,引进医疗和健康产业项目,融合生产、生活、服务等功能,总投资不低于3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亿元,在项目用地期限内原则上不得减资、撤资或延期入资;

  (五)竞得人须承诺,本项目应符合安监、环保监管规定,不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类型生产,不建设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原辅料、生产工艺,如违反上述约定,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的出让合同价款,对已建设的地上建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如出让人不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则不予补偿;

  (六)竞得人须承诺,按照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M1)持有该地块,出让年限为50年,配套设施应按照《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关于新型产业用地与产业园区功能配比的指导意见(试行)》(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19〕1号)要求执行。新型产业用地(M1、B29)内配套员工宿舍计容建筑面积中须有不低于8%的比例用于生活配套设施配置,应当包括党群活动中心、园区服务中心、医疗卫生设施、员工文体设施,在符合安监与环保等相关要求前提下,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配置员工子女托管设施。受让人须按《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关于新型产业用地与产业园区功能配比的指导意见(试行)》(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19〕1号)进行确权登记,但地块建成后的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在持有年限内不得转让或销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11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11日17时;

  (三)缴保证金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11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3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6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3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8月23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竞买申请人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等相关资料并认真阅读,《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8月11日12时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8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二)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后两年内竣工投入使用。

  (十三)受让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开发利用,如受让人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如受让人未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私自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内私自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受让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归出让人所有,收益明显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以双方商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2楼

  联系电话:82110109;联系人:李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82208656;联系人:陆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李小姐、车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569、2886618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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