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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3〕20号)

来源: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21 14:18:5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3〕20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坐落

土地用途

宗地面积(平方米)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荔湾区东南角,环城高速以北AF060747、AF060740地块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40875(可建设用地面积24068平方米)

≤60168

13594

500

2720

3200

400

  (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得人须按规划条件负责建设市政道路用地、绿地用地,并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竣工和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指定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与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市政道路、绿地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要求,负责建设AF060748地块(消防设施用地,消防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竞得人需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建设方案及要求配建并签订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项目建成后,竞得人须自持全部物业,自持物业必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分割销售(含预售和现售)。

  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13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13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13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4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3月24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4月3日17时前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当日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http://ghzyj.gz.gov.cn)。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3908046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28866000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车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047、2886618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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