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3〕22号)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3〕22号
经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州市黄埔区JLZL-C-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须承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竞得人(或其股东)须与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招商主管部门签订《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若未签署并经区招商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地块,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得人须承诺,竞得土地后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办理工商登记,并将其税务征管和统计关系纳入本区。项目建成运营后在本区实际经营办公,运营后3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对外转移业务收入;
(三)竞得人须承诺,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
(四)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关于核发黄埔区JLZL-C-2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2444号)开发建设该地块,所竞得土地用于建设医疗机构(含三级综合医院);
(五)竞得人须承诺,本项目应符合安监、环保监管规定,不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类型生产,不建设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原辅料、生产工艺,如违反上述约定并经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的,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地块退回土地出让金,对已建设的地上建筑物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
(六)本地块项目建成后,所有物业必须整体确权,土地使用年限50年,全年限自持,持有年限中不得分割销售;
(七)竞得人须承诺,在土地交付后第3年投产,投产年当年实现营收约1.5-3亿元人民币;投产后第5年达产,达产年营收约10亿元人民币,税收约5000万元。如未按期正式投产并实现承诺的营收及税收,经区招商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对地上建筑物按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八)本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执行。不对装配式建筑作硬性要求;
(九)竞得人受让地块后,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文物遗存,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请文物部门处理;
(十)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在地块设计方案中落实编制树木保护专章;
(十一)竞得人应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对潜在地质灾害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进行合理设计,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0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0日17时;
(三)缴保证金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0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1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5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31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7月31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3年7月20日12时前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7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我局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二)建设期限: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建成竣工。
(十三)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自然资源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
联系人:(020)82112278;联系人:田先生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020)82208656;联系人:陆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联系人:石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412、28866569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