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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3〕34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9-28 16:56:1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3〕34号

  经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州市黄埔区YHG-A4-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YHG-A4-7

土地面积(㎡)

10455

土地位置

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以北,长泰路以南

出让年限(年)

30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40

绿地率(%)

≥35

建筑控高(m)

≤60

用地性质

商业用地兼容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1/B9)

起始价(万元)

11167

增价幅度(万元)

300

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2233.4

2432

311

土地移交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备注

1.如因布局等要求确需突破控高的,结合设计方案审核论证。

2.根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1/B9),对应的土地用途为0507其他商服用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设立项目公司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得地块须用于主要建设医院和养老服务产业,配套社区邻里中心和商业服务等业务;

  (三)土地交付后4.5年内运营,运营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实现新增入统营收不低于1.15亿元,缴纳税收不低于120万元;运营后3年内规模运营,规模运营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实现新增入统营收不低于1.59亿元,缴纳税收不低于250万元;

  (四)其他服务设施物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93.6%,商业物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6.4%,项目全自持,自持年限为30年;

  (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竞得人须与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招商主管部门签订有关项目协议,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地块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在项目运营后的30年内不迁离黄埔区,不改变在区内的缴税和入统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区内的业务量转移外出,不减少注册资本;

  (七)应充分综合考虑地块排水及建设需求。如需迁改涉及的市政雨水设施,须制定迁改方案报广州科学城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审查后方可实施,迁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本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执行;

  (九)在地块建设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遗存,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十)项目地块靠近有轨电车1号线安全保护区范围,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作业,应遵守《广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8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30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30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注册地址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

  (三)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五)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七)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八)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九)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3年10月25日12时前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0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十)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一)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我局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二)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三)建设期限: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1年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30个月内竣工。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自然资源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

  联系人:(020)82112278;联系人:田先生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020)82208656;联系人:侯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联系人:石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412、28866569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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