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3〕86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3〕86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该地块须建设元宇宙产业总部大厦。
2、该地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20%。
3、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进驻协议书》,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
4、项目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指导的“新城建”项目要求实施建设,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0%,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并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营阶段采用BIM技术,各阶段须完成BIM模型制作,并按要求及时在相关系统中上传BIM模型。
5、AB2501123、AB2501124地块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扣除需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粤港澳青年交流中心、云计算实训中心)后规划条件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自持物业的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自持物业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6、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AB2501118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96平方米、AB2501119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789平方米,并同时在AB2501119地块配建AR/VR体验馆(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面积≥3000平方米)、社区公园;在AB2501123地块配建粤港澳青年交流中心;在AB2501124地块配建云计算实训中心,并按《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2018年2月13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和2019年11月14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以及《关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装修标准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499号)的要求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上述配建设施按划拨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
7、地块内规划的道路用地4092平方米需无偿移交给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所需资金按政府行业主管单位批复概算评审结果由竞得人负责承担,在行业主管单位批复概算评审结果之日或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建设单位指定账户。
8、AB2501118地块、AB2501119地块内规划的绿地用地由竞得人按城管、水务等主管单位指导和规划要求配建,设计建设过程中竞得人可提请上述主管单位指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绿化建设主管单位,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绿化、水务设施建设主管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成交原则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12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21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21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2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12月29日17时内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公示完成当日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我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http://ghzyj.gz.gov.cn)。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刘先生,梁小姐,联系电话:(020)36197972,86373028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28866000
3.土地交易业务咨询:李小姐、石小姐,(020) 28866569、28866412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