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上市需要,向我局申请出具该司及其文昌分公司、滨江西分公司、体育东分公司、百福广场管理分公司、五羊分公司、白云分公司、越华分公司、电子商务分公司、逸景分公司、临江大道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广州酒家东山有限公司、广州酒家江畔红楼餐饮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食品经营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经查,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我局无上述公司违反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凡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602室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窗口)反映。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