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守字11号
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母公司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需要,需我局出具该司《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经查,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补偿直管公房1534.3525平方米,所开发的雅鸣轩项目已列入我市在册烂尾楼范围,我局无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土地、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凡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603室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窗口)反映。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