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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已归档)

公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综合业务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5-02-05 03:25: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因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向我局申请出具该司及下属直接、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广州行政区),包括: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广州港仓储运输有限公司、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广州港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恒德公正商务有限公司、广州恒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港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广州港能发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港盛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广州港隆报关有限公司、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通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广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司、广州广港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经查,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无上述公司违反土地、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凡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603室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窗口)反映。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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