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守字13号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首次公开股票并上市的需要,向我局申请出具该司及分公司(文昌分公司、滨江西分公司、体育东分公司、百福广场管理分公司、五羊分公司、白云分公司、越华分公司、电子商务公司、逸景分公司、临江大道分公司、中央厨房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广州酒家东山有限公司、广州酒家江畔红楼餐饮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食品经营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经查,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无上述公司违反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凡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602室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窗口)反映。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