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炭歩镇“松仔岭”地块违法用地案件情况
彭国帮在2010年12月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花都区炭歩镇民主村二队“松仔岭”(土名)1102.6平方米的土地建厂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非法占用土地。我局花都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处罚责令彭国帮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目前,彭国帮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厂房已全部拆除,土地恢复了原状。
彭国帮在2010年12月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花都区炭歩镇民主村二队“松仔岭”(土名)1102.6平方米的土地建厂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非法占用土地。我局花都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处罚责令彭国帮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目前,彭国帮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厂房已全部拆除,土地恢复了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