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鸿粤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违法用地案
广州鸿粤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迎宾路西侧约60米处建成一座锌铁结构汽车厂房,面积约1188.52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林地1188.06平方米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6平方米,《番禺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广州鸿粤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我局番禺区分局于2013年9月30日向该公司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14年5月19日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拆除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广州鸿粤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3日缴交罚款,并于2014年10月8日对南村镇里仁洞村迎宾路西侧约60米处厂房完成拆除,恢复土地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