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石井街凰岗村一违法用地被拆除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度国家卫片发现凰岗村“枱板”(土名)地块于2010年10月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填土,建设简易结构棚架及板房,作为环卫工人宿舍使用。该地块位于白云区石井街凰岗村,权属为凰岗村经济联社,占地面积约2.3亩。该村经核查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建设用地,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
二、查处整治情况
白云区国土房管分局于2010年11月对凰岗村经济联社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穗云土监停〔2010〕石A104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穗云土监改〔2010〕石A088号)、《土地违法行为调查通知书》(穗云土监调〔2010〕石A067号),责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但是用地单位并未停止建设,其认为该地块是建设环卫工人的宿舍,属于公益事业,拒不整改。
白云区国土房管分局于2010年12月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云国土行处[2011]1号)。为了严格保护耕地,白云区石井街立即组织力量,迅速将该地块的建筑拆除并进行了复耕。
凰岗村“枱板”(土名)地块整改前相片
凰岗村“枱板”(土名)地块整改后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