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立案查处科技园高普路以南区域违法用地
案由:2011年1月初,天河区国土房管分局巡查发现,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科技园高普路以南区域平整土地,拟修建公共汽车站,面积3783.42平方米。该地块地类为林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办理任何相关用地手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用地报批依法保障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地紧急通知》(粤府办明电【2009】245号)的相关规定,天河区国土房管分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处理:
1、责成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恢复土地原貌。
2、对该违法用地3783.42平方米按2元/平方米处以罚款,合计人民币7566.84元。违法当事人已停止一切施工行为,并缴纳了罚款。
至2011年6月,该地块现场已复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