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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已归档)

增城市永宁街公安村东凌房地产公司非法占地27.6亩建临时工棚案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3-30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用增城市永宁街公安村黄姜地(土名)的土地40.3亩搭建作为临时工棚、员工宿舍的板房,其中12.27亩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增国用[2005]第B0400475号),剩余28.03亩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构成违法用地,并形成增城市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1183号图斑。东凌公司违法占用的28.03亩土地中,有23.96亩属林地,经与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协调确认,增城市国土房管局执法监察大队于2015年2月15日移交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管辖,该局已立案处理。增城市国土房管局执法监察大队于2015年3月对该公司违法占用4.07亩土地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目前,东凌公司对其违法占用的28.03亩土地已全部拆除了违法用地的建筑物,清理建筑垃圾并复耕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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