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州穗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穗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因母公司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需要,向本局申请出具该司《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经查,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26日期间,我局无广州穗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土地、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凡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605室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窗口)反映。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