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州奥园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5)守字35号
广州奥园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总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券需要,向我局申请出具该司《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经查,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14日期间,我局无广州奥园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土地、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凡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603室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窗口)反映。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