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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已归档)

广州市悦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件情况

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10-28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悦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10年底开始,在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增城市新塘镇东洲村上岗社、市尾社、中全社的土地用于简易铁棚(商铺)建设。经现场核实,涉案土地128.958亩,现场已实施建设部分面积88.55亩。上述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12年11月30日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用地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广州市悦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开始整改,至2013年3月,将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全部拆除并清除了建筑材料,恢复种植。2012年12月25日,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本案移送增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至目前,因涉案关键人员在逃,案件正由增城市公安局采取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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