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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已归档)

公告(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下属(控股)公司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3-11-15 10:16: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2013)守字37号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向本局申请出具该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经查,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期间,我局无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土地、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凡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605室)反映。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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