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守字16号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上市需要,向本局申请出具该司和其子公司广东省外文书店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经查,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无上述公司违反土地、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凡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605室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窗口)反映。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