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镇帮违法用地案
叶镇帮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于2013年9月开始在白云区人和镇岗尾村第一经济合作社“水窿”(土名)处搭建钢架棚及硬底化土地,违法占地面积1630平方米。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其他农用地(1573平方米)和建设用地(57平方米),2011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叶镇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我局白云区分局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的部分,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的部分,责令拆除新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并处罚款。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已经拆除并复绿,由于当事人尚未缴纳罚款,我局白云区分局已依法移送白云区人民法院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