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州飞达音响专业器材有限公司)
广州飞达音响专业器材有限公司因拟于近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挂牌需要,向我局申请出具该司《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经查,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我局无广州飞达音响专业器材有限公司因违反土地、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凡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603室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窗口)反映。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