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州信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5)守字45号
广州信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母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向我局申请出具该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润越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中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经查,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我局无上述公司因违反土地、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凡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603室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窗口)反映。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