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拆除太和镇营溪村兴和市场西侧违法用地
一、基本情况
2010年12月,白云区国土房管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白云区太和镇营溪村村委擅自在该村兴和市场西侧“二岩”(土名)地块上进行违法建设,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村委发出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建设并进行整改。同时,白云区国土房管分局立即对该非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对其作出了限期拆除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出后,营溪村委会非但没有对建筑物进行自行拆除,反而继续进行建设,最终建成一栋十二层高框架楼房。
二、案件处理情况
2011年3月24日上午,由白云区委区政府组织太和镇政府对该地块上的建筑物实施了强拆并进行了复耕,复耕后该地块通过了白云区专项办的验收。对营溪村“二岩”地块的违法建筑依法实施拆除,充分体现了白云区委区政府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的坚强决心,是白云区铁腕整治违法用地的一次重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