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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5-06 07:38:1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项 目 代 码 2019-440106-44-02-009202
用 地 单 位 广州发展能源站管理有限公司
用 地 项 目 名 称 广州发展国际金融城起步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
用 地 位 置 天河区国际金融城起步区,员村街道科韵路东侧、黄埔大道南侧
立 项 文 件 文 号 穗府办﹝2017﹞38号、穗府会纪﹝2014﹞138号
拟用地面积 (平方米)5781通过用地预审
面积(平方米)
5781
土地利用现状图号 2556.8-38435.0 土地利用现状图年份 2017

遵 守 事 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3号令)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第四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和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

二、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自发出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内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报告核准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逾期未办理下一步手续的,本用地预审意见自行失效,需重新申请办理用地预审,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三、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重新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四、请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穗规划资源预审字〔2019〕52号
预 审 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该项目: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2.拟占用土地总面积为5781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全部为建设用地。
3.用地符合《天河智慧城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4.建设用地规模按规划要求确定。
5.不占用高标准农田。
6.本意见书面积根据用地单位提供红线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确定。
请抓紧办理后续相关用地手续。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05月06日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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