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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花府征〔2023〕6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2-22 16:27:3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3〕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7号)],将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三向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和新雅街经济联合总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333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花公路东三地块(分地块二)。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三向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和新雅街经济联合总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3338公顷。其中,农用地3.0276公顷(其中耕地1.7201公顷)、建设用地2.3062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3年1月10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三向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和新雅街经济联合总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2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雅源中路18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花都区新雅街道办事处。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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