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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南府征字〔2023〕5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3-14 15:10:2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南府征字〔2023〕5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八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10号)],将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官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5763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南沙区东涌镇官坦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官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5763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1.3486公顷(耕地0.2346公顷、园地0.5829公顷、林地0.0014公顷、草地0.0444公顷、其他农用地0.4853公顷)、建设用地5.2277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5.4660公顷(耕地2.6003公顷、园地0.7988公顷、林地0.0014公顷、草地0.0444公顷、其他农用地2.0211公顷)、建设用地1.1103公顷。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分类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

对象

支付方式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官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农用地

5.4660公顷

土地补偿费

197.2500

1078.1685

东涌镇官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货币

安置补偿费

197.2500

1078.1685

建设用地

1.1103公顷

土地补偿费

394.5000

438.0134

东涌镇官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货币

青苗补助费

按照现场清点结果,依照《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计算货币补偿

东涌镇官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货币

附着物补偿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3年1月13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官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20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东涌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34905630)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罗先生,电话:020-39910591)。涉及到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八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1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征地批准文件

  2.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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