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土地管理 > 征地信息公开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花府征〔2023〕11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4-04 09:37:5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3〕1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6〕426号)),将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2.099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一类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2.0995公顷,其中农用地2.0966公顷(耕地1.2341公顷、园地0.7293公顷、养殖水面0.1332公顷)、建设用地0.0029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16年7月22日。

  2.实施安排: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山大道1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6〕42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