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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花征补充〔2023〕22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8-04 11:55:3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

穗花征补充〔2023〕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花都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联安村、望顶村属下的集体土地,我区已于2021年8月13日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九龙湖甚高频台)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1〕13号)(以下简称《公告》),于2023年6月19日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穗花征补充〔2023〕18号)(以下简称《补充公告》)。因原《补充公告》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调整,现重新出具补充公告如下:

  核减地块涉及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望顶村属下的集体土地共计0.0903公顷,我区以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对核减用地开展用地报批组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区政府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了《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1)、《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非合并报批部分(九龙湖甚高频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附件2)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附图》(附件3)。

  自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3年6月19日发布的《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穗花征补充〔2023〕18号)失效,征地范围、征收目的、土地现状、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补充公告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4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非合并报批部分(九龙湖甚高频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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