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土地管理 > 征地信息公开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云府征〔2023〕24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8-09 16:09:5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云府征〔2023〕24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3〕119号)),将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龙湖经济联合社、白云湖街唐阁经济联合社、白云湖街唐阁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4.267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中欧班列广州大朗站点周边储备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龙湖村及唐阁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龙湖经济联合社、白云湖街唐阁经济联合社、白云湖街唐阁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14.2672公顷,其中耕地8.5897公顷、林地0.9447公顷、其他农用地0.3072公顷,建设用地4.4256公顷。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合计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龙湖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耕地

水田

1.0040

292.5000

293.6700

292.5000

293.6700

587.3400

水浇地

2.3848

292.5000

697.5540

292.5000

697.5540

1395.1080

其他农用地

0.3019

292.5000

88.30575

292.5000

88.30575

176.6115

建设用地

1.7857

585.0000

1044.6345

1044.6345

小计

3203.6940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唐阁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耕地

水田

0.4951

292.5000

144.81675

292.5000

144.81675

289.6335

水浇地

4.6883

292.5000

1371.32775

292.5000

1371.32775

2742.6555

林地

0.9134

292.5000

267.1695

292.5000

267.1695

534.3390

其他农用地

0.0053

292.5000

1.55025

292.5000

1.55025

3.1005

建设用地

2.6399

585.0000

1544.3415

1544.3415

小计

5114.0700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唐阁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耕地

水浇地

0.0175

292.5000

5.11875

292.5000

5.11875

10.2375

林地

0.0303

292.5000

8.86275

292.5000

8.86275

17.7255

小计

27.9630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唐阁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林地

0.0010

292.5000

0.2925

292.5000

0.2925

0.5850

小计

0.5850

以上各项合计

8346.3120

  征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其他补偿费用按白云区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为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在保证货币安置落实的同时,白云区政府根据留用地相关政策,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核定留用地,给上述被征地农民落实基本养老保障等社会保障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将按省、市的征地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办理。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3年7月21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龙湖经济联合社、白云湖街唐阁经济联合社、白云湖街唐阁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白云湖街道办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白云湖街道办。

  五、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3〕11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

  附件:

  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