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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花府征〔2023〕44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06 17:19:5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3〕44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西至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北至四角围工业区,东至广州万宝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南至花都车城大道的7.0025公顷旧厂房集体建设用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阿尔发(广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142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阿尔发(广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车城大道11号(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西至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北至四角围工业区,东至广州万宝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南至花都车城大道的集体土地7.002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与土地所有权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民委员会(现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书》(阿尔发(广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所处地块在征地补偿《协议书》范围之内),广州市花都汽车城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2日支付了征地补偿款3200万元(包含阿尔发(广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的征地补偿款),已落实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3〕142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4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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