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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花征补充〔2023〕41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14:25:4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

穗花征补充〔2023〕41号

  2023年11月3日,我区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3〕51号)(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用地方案号:2023DX073),J12-KT2(飞鹅岭东地块)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岐山经济联合社、马溪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6.0578公顷。现对《公告》调整如下:

  一、原《公告》中的第六条第二点调整为“(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关于核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穗国房留函〔2009〕626号)、《关于核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穗国房留函〔2009〕627号),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留用地兑现方式为实物留地。”

  二、原《公告》附件1《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七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J12-KT2〔飞鹅岭东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第六条第二点留用地安置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三、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补充公告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8日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七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J12-KT2〔飞鹅岭东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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