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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天府征〔2024〕2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10:24:5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天府征〔2024〕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4〕40号),将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9013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迎福北商业楼(村经济发展留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龙洞村东土名“木槎布”(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集体土地0.9013公顷,其中农用地0.8724公顷(耕地0.2962公顷)、建设用地0.0289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年2月1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2.实施时间: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6日,请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龙洞街道办事处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2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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