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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增府征〔2024〕86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15:30:5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4〕8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汕路北绕线增江街连接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4〕233号),将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立新股份经济合作社、东方村大坑、门楼夫、荔枝墩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3641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汕路北绕线增江街连接线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立新股份经济合作社、东方村大坑、门楼夫、荔枝墩股份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东方村的集体土地3.3641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4507公顷(其中园地0.1333公顷、林地0.316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6公顷)、建设用地2.9134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9月6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五星村立新股份经济合作社、东方村大坑、门楼夫、荔枝墩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该项目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汕路北绕线增江街连接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4〕23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2.征地批准文件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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