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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花)征〔2019〕19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7-31 06:10:0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花)征〔2019〕19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61号文),需将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旧村村、新村村属下的集体土地8.4353公顷(合126.5295亩)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花公路东一地块(C)分地块三。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旧村村、新村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旧村村的集体土地合计2.7740公顷(合41.6100亩),其中耕地2.7567公顷(合41.3505亩)、其他农用地0.0173公顷(合0.2595亩)。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新村村的集体土地合计5.6613公顷(合84.9195亩),其中耕地5.2974公顷(合79.4610亩)、其他农用地(含养殖水面)0.1898公顷(合2.8470亩)、建设用地0.1741公顷(合2.6115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

对象

支付方式

土地

补偿费

耕地

5.2974

80.1600

424.6396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1625

80.1600

13.0260

养殖水面

0.0273

80.1600

2.1884

建设用地

0.1741

120.2400

20.9338

安置

补偿费

耕地

5.2974

40.0800

212.3198

其他农用地

0.1625

40.0800

6.5130

养殖水面

0.0273

40.0800

1.0942

其他费用

5.6613

 

677.9972

合计

1358.7120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

对象

支付方式

土地

补偿费

耕地

2.7567

80.1600

220.9771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0173

80.1600

1.3868

安置

补偿费

耕地

2.7567

40.0800

110.4885

其他农用地

0.0173

40.0800

0.6934

其他费用

2.7740

 

332.2142

合计

665.7600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新雅街旧村村、新村村

2019718日至

2019727

新雅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联系人:陈佳泉;

联系电话:37736886   

2019728日至

201981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2)〔2019〕61号”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7月10日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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