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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花)征〔2019〕22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7-31 03:44:3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花)征〔2019〕2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63号文),需将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东莞村、旧村村、新村村、东镜村属下的集体土地11.8963公顷(合178.4445亩)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花公路东一地块(B)分地块三、分地块四。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东莞村、旧村村、新村村、东镜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东莞村的集体土地合计3.9338公顷(合59.0070亩),其中耕地0.0084公顷(合0.1260亩)、其他农用地(含养殖水面)3.0587公顷(合45.8805亩)、建设用地0.8667公顷(合13.0005亩)。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旧村村的集体土地合计0.1008公顷(合1.5120亩),其中耕地0.0995公顷(合1.4925亩)、其他农用地(含养殖水面)0.0013公顷(合0.0195亩)。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新村村的集体土地合计7.7483公顷(合116.2245亩),其中耕地2.2718公顷(合34.0770亩)、园地0.0104公顷(合0.1560亩)、林地0.0577公顷(合0.8655亩)、其他农用地(含养殖水面)5.2872公顷(合79.3080亩)、建设用地0.1212公顷(合1.8180亩)。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东镜村的集体土地合计0.1134公顷(合1.7010亩),其中其他农用地(含养殖水面)0.0015公顷(合0.0225亩)、建设用地0.1119公顷(合1.6785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土地

补偿费

耕地

0.0084

80.1600

0.6733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0001

80.1600

0.0080

养殖水面

3.0586

80.1600

245.1774

建设用地

0.8667

120.2400

104.2120

安置

补偿费

耕地

0.0084

40.0800

0.3367

其他农用地

0.0001

40.0800

0.0040

养殖水面

3.0586

40.0800

122.5887

其他费用

3.9338

 

471.1119

合计

944.1120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土地

补偿费

耕地

0.0995

80.1600

7.9759

货币

养殖水面

0.0013

80.1600

0.1042

安置

补偿费

耕地

0.0995

40.0800

3.9880

养殖水面

0.0013

40.0800

0.0521

其他费用

0.1008

 

12.0718

合计

24.1920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土地

补偿费

耕地

2.2718

80.1600

182.1075

货币

园地

0.0104

80.1600

0.8337

林地

0.0577

80.1600

4.6252

其他农用地

0.1411

80.1600

11.3106

养殖水面

5.1461

80.1600

412.5114

建设用地

0.1212

120.2400

14.5731

安置

补偿费

耕地

2.2718

40.0800

91.0537

园地

0.0104

40.0800

0.4168

林地

0.0577

40.0800

2.3126

其他农用地

0.1411

40.0800

5.6553

养殖水面

5.1461

40.0800

206.2557

其他费用

7.7483

 

927.9364

合计

1859.5920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土地

补偿费

养殖水面

0.0015

80.1600

0.1202

货币

建设用地

0.1119

120.2400

13.4549

安置

补偿费

养殖水面

0.0015

40.0800

0.0601

其他费用

0.1134

 

13.5808

合计

27.2160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新雅街东莞村、旧村村、新村村、东镜村

2019718日至

2019727

新雅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联系人:陈佳泉;

联系电话:37736886   

2019728日至

201981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2)〔2019〕63号”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7月10日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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