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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从化)征〔2018〕22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3-18 02:33:1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从化)征〔2018〕22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16〕644号)同意将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大夫田村、黄场村、坑尾村、水坑村、左村村地段共11.7614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大夫田村、黄场村、坑尾村、水坑村、左村村地段。

三、被征地村社及面积: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大夫田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大夫田经济联合社,黄场村第五、第六、第七经济合作社,坑尾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坑尾村经济联合社,水坑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左村村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11.7614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城郊街大夫田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大夫田经济联社 水田 0.0127 土地补偿费 35 0.4445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49 0.6223
林地 0.0141 土地补偿费 18.9 0.2665
安置补助费 23.1001 0.3257
园地 0.1888 土地补偿费 19.6 3.7005
安置补助费 38.4501 7.2594
其他农用地 0.1053 土地补偿费 19.6 2.0639
安置补助费 38.4502 4.0488
建设用地 0.1503 土地补偿费 84 12.6252
青苗补偿费 / 9.627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3.5339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44.5177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城郊街黄场村第六、七经济合作社 园地 0.124 土地补偿费 19.6 2.4304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38.4502 4.7678
其他农用地 0.0203 土地补偿费 19.6 0.3979
安置补助费 38.4502 0.7805
建设用地 0.096 土地补偿费 84 8.064
青苗补偿费 / 4.329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1.8023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22.5719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城郊街黄场村 第五经济合作社 园地 0.1529 土地补偿费 19.6 2.9968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38.4502 5.879
其他农用地 0.0054 土地补偿费 19.6 0.1058
安置补助费 38.4552 0.2077
建设用地 0.0697 土地补偿费 84 5.8548
青苗补偿费 / 4.749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1.71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21.5031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城郊街坑尾村 第二经济合作社 水田 2.1037 土地补偿费 35 73.6295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49 103.0813
园地 0.739 土地补偿费 19.6 14.4844
安置补助费 38.4502 28.4147
其他农用地 0.1137 土地补偿费 19.6 2.2285
安置补助费 38.4502 4.3718
建设用地 0.0619 土地补偿费 84 5.1996
青苗补偿费 / 88.692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2.6372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322.739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城郊街坑尾村 第三经济合作社 水田 0.1848 土地补偿费 35 6.468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49 9.0552
林地 0.007 土地补偿费 18.9 0.1323
安置补助费 23.1001 0.1617
其他农用地 0.1346 土地补偿费 19.6 2.6382
安置补助费 38.4502 5.1754
建设用地 0.3067 土地补偿费 84 25.7628
青苗补偿费 / 9.792 土地承包者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162.1729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221.3585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城郊街坑尾村  园地 0.1361 土地补偿费 19.6 2.6676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38.4502 5.2331
其他农用地 0.1191 土地补偿费 19.6 2.3344
安置补助费 38.4502 4.5794
建设用地 0.0415 土地补偿费 84 3.486
青苗补偿费 / 7.656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2.2252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28.1817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城郊街坑尾村 第一经济合作社 水田 1.5313 土地补偿费 35 53.5955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49 75.0337
园地 0.1193 土地补偿费 19.6 2.3383
安置补助费 38.4502 4.5871
其他农用地 0.0671 土地补偿费 19.6 1.3152
安置补助费 38.4502 2.58
建设用地 0.0219 土地补偿费 84 1.8396
青苗补偿费 / 51.531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13.047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205.8674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城郊街坑尾村 经济联合社 水田 0.0071 土地补偿费 35 0.2485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49 0.3479
园地 0.5349 土地补偿费 19.6 10.484
安置补助费 38.4502 20.567
其他农用地 0.0292 土地补偿费 19.6 0.5723
安置补助费 38.4504 1.1228
建设用地 0.0012 土地补偿费 84 0.1008
青苗补偿费 / 17.136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4.2929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54.8722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城郊街水坑村 第五经济合作社 林地 0.4743 土地补偿费 18.9 8.9643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23.1001 10.9564
园地 0.2819 土地补偿费 19.6 5.5252
安置补助费 38.4502 10.8391
其他农用地 0.4003 土地补偿费 19.6 7.8459
安置补助费 38.4502 15.3916
建设用地 0.0732 土地补偿费 84 6.1488
青苗补偿费 / 34.695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9.2226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109.5889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左村第二、 三、五经济合作社 水田 0.0845 土地补偿费 35 2.9575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49 4.1405
园地 0.0196 土地补偿费 19.6 0.3842
安置补助费 38.4502 0.7536
建设用地 0.008 土地补偿费 84 0.672
青苗补偿费 / 3.123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0.8408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12.8716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左村第二、三经济合作社 水田 0.0033 土地补偿费 35 0.1155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49 0.1617
林地 0.0498 土地补偿费 18.9 0.9412
安置补助费 23.1001 1.1504
园地 0.8486 土地补偿费 19.6 16.6326
安置补助费 38.4502 32.6288
其它农用地 0.1511 土地补偿费 19.6 2.9616
安置补助费 38.4502 5.8098
建设用地 0.8125 土地补偿费 84 68.25
青苗补偿费 / 31.584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13.9896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174.2252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左村第二 经济合作社 林地 0.0519 土地补偿费 18.9 0.9809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23.1001 1.1989
园地 0.2023 土地补偿费 19.6 3.9651
安置补助费 38.4502 7.7785
其它农用地 0.0163 土地补偿费 19.6 0.3195
安置补助费 38.4502 0.6267
建设用地 0.0819 土地补偿费 84 6.8796
青苗补偿费 / 8.115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2.6429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32.5071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左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林地 0.074 土地补偿费 18.9 1.3986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23.1001 1.7094
其它农用地 0.0002 土地补偿费 19.6 0.0039
安置补助费 38.4502 0.0077
建设用地 0.0094 土地补偿费 84 0.7896
青苗补偿费 / 2.226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0.627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6.7622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万元/公顷)
左村第三经济 合作社 水田 0.1667 土地补偿费 35 5.8345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49 8.1683
园地 0.2428 土地补偿费 19.6 4.7589
安置补助费 38.4502 9.3357
其他农用地 0.1248 土地补偿费 19.6 2.4461
安置补助费 38.4504 4.7986
建设用地 0.3844 土地补偿费 84 32.2896
青苗补偿费 / 16.029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6.8901 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90.5508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大夫田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大夫田经济联合社,黄场村第五、第六、第七经济合作社,坑尾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坑尾村经济联合社,水坑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左村村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以货币补偿等形式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单位登记时间登记地点复核时间

被征地单位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大夫田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大夫田经济联合社,黄场村第五、第六、第七经济合作社,坑尾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坑尾村经济联合社,水坑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左村村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

2019219日至

2019228

从化区城郊国土所

(联系人:何俊标,联系电话:13922393636

201931日至

201835

《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字〔2016〕5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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