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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征〔2011〕14号

来源:Y--用地处 发布时间:2011-04-18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以粤国土资(建)字[2009]627号文批复,需将番禺区钟村镇屏山二村、韦涌村、屏山一村、胜石村、钟四村、谢村村、石壁三村、石壁一村、石壁四村、石壁二村 59.6695公顷(合895.0425亩)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高速公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番禺区钟村镇屏山二村、韦涌村、屏山一村、胜石村、钟四村、谢村村、石壁三村、石壁一村、石壁四村、石壁二村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番禺区钟村镇屏山二村集体土地5.5748公顷(合83.622亩),其中林地0.8078公顷(合12.117亩),其他农用地0.7586公顷(合11.379亩),建设用地3.8351公顷(合57.5265亩),未利用地0.1733公顷(合2.5995亩)
  番禺区钟村镇韦涌村集体土地1.1524公顷(合17.286亩),其中林地1.0756公顷(合16.134亩),其他农用地0.0768公顷(合1.152亩)
  番禺区钟村镇屏山一村集体土地29.3104公顷(合439.656亩),其中旱地2.9762公顷(合44.643亩),菜地0.0888公顷(合1.332亩),林地17.6833公顷(合265.2495亩),其他农用地7.5263公顷(合112.8945亩),建设用地1.0358公顷(合15.537亩)
  番禺区钟村镇胜石村集体土地1.5102公顷(合22.653亩),其中林地0.6942公顷(合10.413亩),其他农用地0.8160公顷(合12.24亩)
  番禺区钟村镇钟四村集体土地1.714公顷(合25.71亩),其中林地1.6841公顷(合25.2615亩),其他农用地0.0299公顷(合0.4485亩)
  番禺区钟村镇谢村村集体土地3.7613公顷(合56.4195亩),其中林地3.5650公顷(合53.475亩),其他农用地0.1963公顷(合2.9445亩)
  番禺区钟村镇石壁三村集体土地0.4299公顷(合6.4485亩),其中林地0.3967公顷(合5.9505亩),其他农用地0.0332公顷(合0.498亩)
  番禺区钟村镇石壁一村集体土地9.1391公顷(合137.0865亩),其中旱地1.3615公顷(合20.4225亩),林地0.2830公顷(合4.245亩),其他农用地6.7448公顷(合101.172亩),建设用地0.2773公顷(合4.1595亩),未利用地0.4725公顷(合7.0875亩)
  番禺区钟村镇石壁四村集体土地5.3772公顷(合80.658亩),其中林地1.8547公顷(合27.8205亩),其他农用地2.2067公顷(合33.1005亩),建设用地0.4016公顷(合6.024亩),未利用地0.9142公顷(合13.713亩)
  番禺区钟村镇石壁二村集体土地1.7002公顷(合25.503亩),其中水田1.4518公顷(合21.777亩),鱼塘0.2484公顷(合3.726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单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钟村镇屏山二村

土地补偿费

林地

0.8078

66.9795

54.1061

 屏山二村村委会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7586

66.9795

50.8107

建设用地

3.8351

76.5480

293.5692

未利用地

0.1733

38.2740

6.6329

安置补助费

林地

0.8078

47.8425

38.6472

屏山二村村委转付被安置人

其他农用地

0.7586

47.8425

36.2933

青苗补助费

 

9.3984

 屏山二村村委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

合 计

489.4578万元

被征地单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韦涌村

土地补偿费

林地

1.0756

66.9795

72.0432

韦涌村村委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0768

66.9795

5.1440

安置补助费

林地

1.0756

47.8425

51.4594

韦涌村村委转付被安置人

其他农用地

0.0768

47.8425

3.6743

青苗补助费

 

6.9144

韦涌村村委村委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

合 计

139.2353万元

被征地单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屏山一村

土地补偿费

旱地

2.9762

76.5480

227.8222

屏山一村村委会

货币

菜地

0.0888

76.5480

6.7975

林地

17.6833

66.9795

1184.4186

其他农用地

7.5263

66.9795

504.1078

建设用地

1.0358

76.5480

79.2884

安置补助费

旱地

2.9762

57.4110

170.8666

屏山一村村委转付被安置人

菜地

0.0888

57.4110

5.0981

林地

17.6833

47.8425

846.0133

其他农用地

7.5263

47.8425

360.0770

青苗补助费

 

169.6476

屏山一村村委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

合 计

3554.1371万元

被征地单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胜石村

土地补偿费

林地

0.6942

66.9795

46.4972

胜石村村委会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8160

66.9795

54.6553

安置补助费

林地

0.6942

47.8425

33.2123

胜石村村委转付被安置人

其他农用地

0.8160

47.8425

39.0395

青苗补助费

 

9.0612

胜石村村委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

合 计

182.4655万元

被征地单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钟四村

土地补偿费

林地

1.6841

66.9795

112.8002

钟四村村委会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0299

66.9795

2.0027

安置补助费

林地

1.6841

47.8425

80.5716

钟四村村委转付被安置人

其他农用地

0.0299

47.8425

1.4305

青苗补助费

 

10.2840

钟四村村委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

合 计

207.089万元

被征地单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谢村村

土地补偿费

林地

3.5650

66.9795

238.7819

谢村村委会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1963

66.9795

13.1481

安置补助费

林地

3.5650

47.8425

170.5585

谢村村委转付被安置人

其他农用地

0.1963

47.8425

9.3915

青苗补助费

 

22.5678

谢村村委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

合 计

454.4478万元

石壁三村

土地补偿费

林地

0.3967

66.9795

26.5708

石壁三村村委会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0332

66.9795

2.2237

安置补助费

林地

0.3967

47.8425

18.9791

石壁三村村委转付被安置人

其他农用地

0.0332

47.8425

1.5884

青苗补助费

 

2.5794

石壁三村村委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

合 计

51.9414万元

石壁一村

土地补偿费

旱地

1.3615

76.5480

104.2201

石壁一村村委会

货币

林地

0.2830

66.9795

18.9552

其他农用地

6.7448

66.9795

451.7634

建设用地

0.2773

76.5480

21.2268

未利用地

0.4725

38.2740

18.0845

安置补助费

旱地

1.3615

57.4110

78.1651

石壁一村村委转付被安置人

林地

0.2830

47.8425

13.5394

其他农用地

6.7448

47.8425

322.6881

青苗补助费

 

50.3358

石壁一村村委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

合 计

1078.9784万元

石壁四村

土地补偿费

林地

1.8547

66.9795

124.2269

石壁四村村委会

货币

其他农用地

2.2067

66.9795

147.8037

建设用地

0.4016

76.5480

30.7417

未利用地

0.9142

38.2740

34.9901

安置补助费

林地

1.8547

47.8425

88.7335

石壁四村村委转付被安置人

其他农用地

2.2067

47.8425

105.5740

青苗补助费

 

24.3684

石壁四村村委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

合 计

556.4383万元

石壁二村

土地补偿费

水田

1.4518

95.6850

138.9155

石壁二村村委会

货币

鱼塘

0.2484

114.8220

28.5218

安置补助费

水田

1.4518

57.4110

83.3493

石壁二村村委转付被安置人

鱼塘

0.2484

57.4110

14.2609

青苗补助费

 

10.9464

石壁二村村委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

合 计

275.9939万元

 

以上各项合计

6990.1845万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的规定,为壮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另增加补偿318.6196万元给屏山二村、屏山一村、石壁一村、石壁四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屏山二村、韦涌村、屏山一村、胜石村、钟四村、谢村村、石壁三村、石壁一村、石壁四村、石壁二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番禺区国土房管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屏山二村韦涌村、屏山一村、胜石村、钟四村、谢村村、石壁三村、石壁一村石壁四村石壁二村

2011415

2011425

钟村镇国土所

201142620114 30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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