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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征〔2012〕46号

来源:H--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2-08-13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12]13号文),需将花都区赤坭镇、花东镇、花山镇、狮岭镇属下的32个村的238.8727公顷(合3583.0905亩)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外环高速公路肇庆(黄岗)至花都(花山段)及安置区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花都区赤坭镇、花东镇、花山镇、狮岭镇属下32个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花都区赤坭镇西边村集体土地1.1341公顷(合17.0115亩),其中林地0.8385公顷,建设用地0.2956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白坭村集体土地8.0587公顷(合120.8805亩),其中耕地0.3478公顷,林地4.9864公顷,园地0.9090公顷,其他农用地0.1103公顷,养殖水面1.3050公顷,建设用地0.4002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白石村集体土地4.0756公顷(合61.1340亩),其中耕地1.525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53公顷,养殖水面1.2807公顷,建设用地1.2245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缠岗村集体土地10.2414公顷(合153.6210亩),其中耕地2.2057公顷,林地0.9407公顷,园地4.4558公顷,其他农用地0.4712公顷,养殖水面1.6045公顷,建设用地0.3347公顷,未利用地0.2288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东升村集体土地12.0457公顷(合180.6855亩),其中耕地2.8808公顷,林地1.7276公顷,园地2.6549公顷,其他农用地0.4108公顷,养殖水面4.1569公顷,建设用地0.2147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国泰村集体土地7.2673公顷(合109.0095亩),其中林地4.5133公顷,园地2.046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2公顷,养殖水面0.2373公顷,建设用地0.1774公顷,未利用地0.2894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连珠村集体土地6.0870公顷(合91.3050亩),其中耕地1.5866公顷,林地0.6600公顷,园地1.5630公顷,其他农用地0.1524公顷,养殖水面0.8212公顷,建设用地1.3038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瑞岭村集体土地16.3867公顷(合245.8005亩),其中耕地0.3432公顷,林地7.4538公顷,园地4.8401公顷,其他农用地0.6254公顷,养殖水面1.2244公顷,建设用地1.6345公顷,未利用地0.2653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石坑村集体土地8.5584公顷(合128.3760亩),其中林地6.8223公顷,园地0.6742公顷,其他农用地0.4023公顷,养殖水面0.5063公顷,建设用地0.1533公顷。

  花都区赤坭镇田心村集体土地5.6613公顷(合84.9195亩),其中林地1.6268公顷,园地2.5880公顷,其他农用地0.2565公顷,养殖水面1.0266公顷,建设用地0.1634公顷。

  花都区花东镇利农村集体土地1.1124公顷(合16.686亩),其中耕地0.3705公顷,林地0.1109公顷,园地0.5798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0公顷,建设用地0.0072公顷。

  花都区花东镇联安村集体土地0.0876公顷(合1.3140亩),其中林地0.0585公顷,园地0.0204公顷,建设用地0.0087公顷。

  花都区花东镇大东村集体土地0.9859公顷(合14.7885亩),其中耕地0.2883公顷,林地0.1704公顷,园地0.3851公顷,其他农用地0.1346公顷,养殖水面0.0075公顷。

  花都区花东镇凤岗村集体土地7.8957公顷(合118.4355亩),其中耕地4.6999公顷,园地2.7316公顷,其他农用地0.0368公顷,养殖水面0.1358公顷,建设用地0.2916公顷。

  花都区花东镇高溪村集体土地5.2310公顷(合78.4650亩),其中耕地2.9299公顷,园地1.9609公顷,其他农用地0.3402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布岗村集体土地4.3430公顷(合65.1450亩),其中耕地1.8931公顷,园地0.3507公顷,其他农用地0.0913公顷,养殖水面1.8025公顷,建设用地0.2054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东方村集体土地20.1190公顷(合301.785亩),其中耕地12.8261公顷,园地3.9890公顷,其他农用地0.6424公顷,养殖水面2.6615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集体土地19.7907公顷(合296.8605亩),其中耕地4.4116公顷,林地10.7751公顷,园地2.8128公顷,其他农用地0.4713公顷,养殖水面0.2057公顷,建设用地0.8234公顷,未利用地0.2908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南村集体土地5.1012公顷(合76.5180亩),其中耕地1.2362公顷,林地3.0040公顷,园地0.5794公顷,其他农用地0.0476公顷,建设用地0.2340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儒林村集体土地6.3365公顷(合95.0475亩),其中耕地1.9193公顷,林地0.8584公顷,园地3.3364公顷,其他农用地0.2149公顷,建设用地0.0075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永乐村集体土地3.7009公顷(合55.5135亩),其中耕地2.0787公顷,林地0.0285公顷,园地1.1356公顷,其他农用地0.1694公顷,养殖水面0.0110公顷,建设用地0.2777公顷。

  花都区花山镇紫西村集体土地8.0452公顷(合120.6780亩),其中耕地6.7619公顷,林地0.0639公顷,园地0.1699公顷,其他农用地0.4513公顷,养殖水面0.1112公顷,建设用地0.0489公顷,未利用地0.4381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集贤村集体土地0.9762公顷(合14.6430亩),其中耕地0.9160公顷,其他农用地0.0602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马岭村集体土地4.9941公顷(合74.9115亩),其中耕地0.3325公顷,林地1.1752公顷,园地0.8996公顷,其他农用地0.3197公顷,养殖水面0.1469公顷,建设用地1.5640公顷,未利用地0.5562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旗新村集体土地0.7391公顷(合11.0685亩),其中耕地0.580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5公顷,养殖水面0.1297公顷,建设用地0.0172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前进村集体土地21.5260公顷(合322.89亩),其中耕地3.5373公顷,林地0.7276公顷,园地8.9491公顷,其他农用地0.7134公顷,养殖水面0.7159公顷,建设水面6.3796公顷,未利用地0.5031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瑞边村集体土地14.8191公顷(合222.2865亩),其中耕地6.9696公顷,林地2.2666公顷,园地0.8145公顷,其他农用地0.5655公顷,养殖水面0.0612公顷,建设用地3.8144公顷,未利用地0.3273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西头村集体土地9.2965公顷(合139.4475亩),其中耕地3.0770公顷,林地0.2532公顷,园地2.3161公顷,其他农用地0.5312公顷,养殖水面0.0872公顷,建设用地2.8018公顷,未利用地0.2300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新杨村集体土地0.2688公顷(合4.0320亩),其中园地0.26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67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益群村集体土地2.7796公顷(合41.6940亩),其中耕地0.1759公顷,林地0.4745公顷,园地0.0164公顷,其他农用地0.0427公顷,建设用地2.0701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振兴村集体土地21.1624公顷(合317.436亩),其中耕地1.5008公顷,园地1.8409公顷,其他农用地0.5042公顷,养殖水面0.2906公顷,建设用地16.9773公顷,未利用地0.0486公顷。

  花都区狮岭镇中心村集体土地0.0456公顷(合0.6840亩),其中耕地0.0105公顷,园地0.0084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5公顷,未利用地0.0082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赤坭镇

  土地补偿费

  耕地

  8.8892

  30.1470

  267.9827

  赤坭镇

  货币

  林地

  29.5694

  15.0735

  445.7144

  园地

  19.7317

  21.1029

  416.3961

  其他农用地

  2.4774

  15.0735

  37.3431

  养殖水面

  12.1629

  36.1764

  440.0099

  建设用地

  5.9021

  30.1470

  177.9306

  未利用地

  0.7835

  24.1176

  18.8961

  安置补助费

  耕地

  8.8892

  42.2058

  375.1758

  林地

  29.5694

  10.5515

  312.0000

  园地

  19.7317

  33.1617

  654.3367

  其他农用地

  2.4774

  12.0588

  29.8745

  养殖水面

  12.1629

  39.1911

  476.6774

  青苗、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

  79.5162

  2385.4860

  耕种承包户和相关产权人

  货币

  合计

  6037.8233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花东镇

  土地补偿费

  耕地

  8.2886

  50.4765

  418.3795

  花东镇

  货币

  林地

  0.3398

  28.0425

  9.5288

  园地

  5.6778

  33.6510

  191.0636

  其他农用地

  0.5556

  33.6510

  18.6965

  养殖水面

  0.1433

  56.0850

  8.0370

  建设用地

  0.3075

  50.4765

  15.5215

  安置补助费

  耕地

  8.2886

  28.0425

  232.4331

  林地

  0.3398

  16.8255

  5.7173

  园地

  5.6778

  28.0425

  159.2197

  其他农用地

  0.5556

  22.4340

  12.4643

  养殖水面

  0.1433

  28.0425

  4.0185

  青苗、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

  15.3126

  918.7560

  耕种承包户和相关产权人

  货币

  合计

  1993.8358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花山镇

  土地补偿费

  耕地

  31.1269

  50.4765

  1571.1770

  花山镇

  货币

  林地

  14.7299

  28.0425

  413.0632

  园地

  12.3738

  33.6510

  416.3907

  其他农用地

  2.0882

  33.6510

  70.2700

  养殖水面

  4.7919

  56.0850

  268.7537

  建设用地

  1.5969

  50.4765

  80.6059

  未利用地

  0.7289

  28.0425

  20.4402

  安置补助费

  耕地

  31.1269

  28.0425

  872.8761

  林地

  14.7299

  16.8255

  247.8379

  园地

  12.3738

  28.0425

  346.9923

  其他农用地

  2.0882

  22.4340

  46.8467

  养殖水面

  4.7919

  28.0425

  134.3769

  青苗、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

  67.4365

  4046.1900

  耕种承包户和相关产权人

  货币

  合计

  8535.8206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狮岭镇

  土地补偿费

  耕地

  17.1003

  50.4765

  863.1633

  狮岭镇

  货币

  林地

  4.8971

  28.0425

  137.3269

  园地

  15.1071

  33.6510

  508.3690

  其他农用地

  2.7736

  33.6510

  93.3344

  养殖水面

  1.4315

  56.0850

  80.2857

  建设用地

  33.6244

  50.4765

  1697.2420

  未利用地

  1.6734

  28.0425

  46.9263

  安置补助费

  耕地

  17.1003

  28.0425

  479.5352

  林地

  4.8971

  16.8255

  82.3962

  园地

  15.1071

  28.0425

  423.6409

  其他农用地

  2.7736

  22.4340

  62.2229

  养殖水面

  1.4315

  28.0425

  40.1428

  青苗、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

  76.6074

  4596.4440

  耕种承包户和相关产权人

  货币

  合计

  9111.0296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花都区国土房管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赤坭镇西边村、白坭村、白石村、缠岗村、东升村、国泰村、连珠村、瑞岭村、石坑村、田心村

  2012年8月10日至

  2012年8月19日

  赤坭镇国土所

  (联系人:葛永辉

  联系电话:86717118)

  2012年 8月20日至

  2012年8月24日

  花东镇利农村、联安村、大东村、凤岗村、高溪村

  2012年 8月10日至

  2012年 8月19日

  花东镇国土所

  (联系人:龚远光

  联系电话:86765666)

  2012年 8月20日至

  2012年 8月24日

  花山镇布岗村、东方村、红群村、南村、儒林村、永乐村、紫西村

  2012年 8月10日至

  2012年 8月19日

  花山镇国土所

  (联系人:孔祥林

  联系电话:86941251)

  2012年 8月20日至

  2012年 8月24日

  狮岭镇集贤村、马岭村、旗新村、前进村、瑞边村、西头村、新杨村、益群村、振兴村、中心村

  2012年 8月10日至

  2012年 8月19日

  狮岭镇国土所

  (联系人:高桂洪

  联系电话:86846147)

  2012年 8月20日至

  2012年 8月24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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