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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征〔2009〕20号

来源:广州市天河分局 发布时间:2016-11-17 23:59:4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穗府征〔200920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09〕108号文),同意将天河区新塘街新塘村、凌塘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22.755公顷(合341.325亩)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高新科技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河区广汕路(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新塘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20.0667公顷(合301.0005亩),其中菜地16.8742公顷(合253.113亩), 林地0.2151公顷(合3.2265亩),其他农用地0.1636公顷(合2.454亩),建设用地2.597公顷(38.955),未利用地0.2168公顷(合3.252亩)。

凌塘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2.6883公顷(合40.3245亩),其中菜地2.5702公顷(合38.553亩),园地0.1038公顷(合1.557亩),其他农用地0.0143公顷(合0.2145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单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新塘村民委员会

土地补偿费

菜地

16.8742

112.32

1895.3101

新塘村民委员会

货币

林地

0.2151

84.24

18.12

其他农用地

0.1636

84.24

13.7817

建设用地

2.597

84.24

218.7713

未利用地

0.2168

56.16

12.1755

安置补助费

菜地

16.8742

168.48

2842.9652

新塘村民委员会转付被安置农业人口

林地

0.2151

112.32

24.16

其他农用地

0.1636

112.32

18.3756

青苗补偿费

 

75.9339

新塘村民委员会转付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

426.186

新塘村民委员会转付业权人

为壮大被征地集体经济的经济实力,拟另外补偿1576.5572万元给新塘村民委员会

 

7122.3365 万元

被征地单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凌塘村民委员会

土地补偿费

菜地

2.5702

150.012

385.5608

凌塘村民委员会

货币

园地

0.1038

112.509

11.6784

其他农用地

0.0143

112.509

1.6089

安置补助费

菜地

2.5702

150.012

385.5608

凌塘村民委员会转付被安置农业人口

园地

0.1038

150.012

15.5712

其他农用地

0.0143

150.012

2.1452

青苗补偿费

 

11.5659

凌塘村民委员会转付土地承包者

为壮大被征地集体经济的经济实力,拟另外补偿36.1205万元给凌塘村民委员会

849.8117 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新塘村、凌塘村民委员会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单位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新塘村民委员会

2009772009717

新塘街道办事处

凌塘村民委员会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09722日前提出并以书面形式按所属辖地送达新塘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潘建华,联系电话:82357386)。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二○○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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