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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征〔2012〕65号

来源:L--萝岗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2-10-21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12〕801号文),需将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枫下村经济联合社、凤尾村经济联合社、蟹庄村经济联合社和红卫村经济联合社共57.6330公顷(合864.4950亩)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中新广州知识城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枫下村经济联合社、凤尾村经济联合社、蟹庄村经济联合社和红卫村经济联合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枫下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6.9588公顷(合254.3820亩),其中耕地5.1418公顷(合77.1270亩),园地4.7614公顷(合71.4210亩),林地3.9752公顷(合59.6280亩),其他农用地0.8896公顷(合13.3440亩),养殖水面1.1135公顷(合16.7025亩),建设用地0.5449公顷(合8.1735亩),未利用地0.5324公顷(合7.9860亩)。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凤尾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9.7541公顷(合146.3115亩),其中耕地0.4185公顷(合6.2775亩),园地0.8577公顷(合12.8655亩),林地5.0663公顷(合75.9945亩),其他农用地0.2451公顷(合3.6765亩),养殖水面2.9087公顷(合43.6305亩),未利用地0.2578公顷(合3.8670亩)。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蟹庄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30.4506公顷(合456.7590亩),其中耕地2.3899公顷(合35.8485亩),园地3.8740公顷(合58.1100亩),林地19.0313公顷(合285.4695亩),其他农用地1.4472公顷(合21.7080亩),养殖水面3.2745公顷(合49.1175亩),建设用地0.2355公顷(合3.5325亩),未利用地0.1982公顷(合2.9730亩)。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红卫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4695公顷(合7.0425亩),其中耕地0.1047公顷(合1.5705亩),园地0.1070公顷(合1.6050亩),林地0.0265公顷(合0.3975亩),其他农用地0.0017公顷(合0.0255亩),未利用地0.2296公顷(合3.4440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枫下村经济联合社

土地补偿费

耕地

5.1418

98.4000

505.9532

枫下村经济联合社

货币

园地

4.7614

84.2625

401.2075

林地

3.9752

84.2625

334.9603

其他农用地

0.8896

84.2625

74.9599

养殖水面

1.1135

98.4000

109.5684

建设用地

0.5449

98.4000

53.6182

未利用地

0.5324

49.2000

26.1941

安置补助费

 

耕地

5.1418

73.8000

379.4648

枫下村经济联合社转付被安置人

园地

4.7614

60.1875

286.5768

林地

3.9752

60.1875

239.2574

其他农用地

0.8896

60.1875

53.5428

养殖水面

1.1135

73.8000

82.1763

青苗补助费

 

387.6130

枫下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193.8065

以上各项合计

3128.8993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凤尾村经济联合社

土地补偿费

耕地

0.4185

98.4000

41.1804

凤尾村经济联合社

货币

园地

0.8577

84.2625

72.2719

林地

5.0663

84.2625

426.8991

其他农用地

0.2451

84.2625

20.6527

养殖水面

2.9087

98.4000

286.2161

未利用地

0.2578

49.2000

12.6838

安置补助费

 

耕地

0.4185

73.8000

30.8853

凤尾村经济联合社转付被安置人

园地

0.8577

60.1875

51.6228

林地

5.0663

60.1875

304.9279

其他农用地

0.2451

60.1875

14.7520

养殖水面

2.9087

73.8000

214.6621

青苗补助费

 

215.2585

凤尾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107.6187

以上各项合计

1799.6313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蟹庄村经济联合社

土地补偿费

耕地

2.3899

98.4000

235.1662

蟹庄村经济联合社

货币

园地

3.8740

84.2625

326.4329

林地

19.0313

84.2625

1603.6249

其他农用地

1.4472

84.2625

121.9447

养殖水面

3.2745

98.4000

322.2108

建设用地

0.2355

98.4000

23.1732

未利用地

0.1982

49.2000

9.7514

安置补助费

 

耕地

2.3899

73.8000

176.3746

 

蟹庄村经济联合社转付被安置人

园地

3.8740

60.1875

233.1664

林地

19.0313

60.1875

1145.4464

其他农用地

1.4472

60.1875

87.1034

养殖水面

3.2745

73.8000

241.6581

青苗补助费

 

728.0550

蟹庄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364.0275

以上各项合计

5618.1354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红卫村经济联合社

土地补偿费

耕地

0.1047

98.4000

10.3025

红卫村经济联合社

货币

园地

0.1070

84.2625

9.0161

林地

0.0265

84.2625

2.2330

其他农用地

0.0017

84.2625

0.1432

未利用地

0.2296

49.2000

11.2963

安置补助费

 

耕地

0.1047

73.8000

7.7269

红卫村经济联合社转付被安置人

园地

0.1070

60.1875

6.4401

林地

0.0265

60.1875

1.5950

其他农用地

0.0017

60.1875

0.1023

青苗补助费

 

25.1782

红卫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12.5891

以上各项合计

86.6227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枫下村经济联合社、凤尾村经济联合社、蟹庄村经济联合社和红卫村经济联合社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枫下村经济联合社、凤尾村经济联合社、蟹庄村经济联合社和红卫村经济联合社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单位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枫下村经济联合社、凤尾村经济联合社、蟹庄村经济联合社和红卫村经济联合社

201210222012111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枫下村经济联合社、凤尾村经济联合社、蟹庄村经济联合社和红卫村经济联合社

20121112012

116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12年11月6日前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送达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中新广州知识城2011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公告正文

  征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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