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土地管理 > 征地信息公开 > 征地公告信息

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征〔2012〕82号

来源:N--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2-11-26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12〕841号文),需将南沙区黄阁镇乌洲村、莲溪村、大塘村、大井村、东里村、东湾村、坦尾村7.8043公顷(合117.064亩)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南沙区黄阁镇乌洲村、莲溪村、大塘村、大井村、东里村、东湾村、坦尾村(用地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南沙区黄阁镇乌洲村、莲溪村、大塘村、大井村、东里村、东湾村、坦尾村集体土地7.8043公顷(合117.064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

  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分类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大

  塘

  村

  水田

  1.6228

  土地补

  偿费

  76.440

  124.0468

  大塘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45.864

  74.4281

  大塘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园地

  0.1400

  土地补

  偿费

  53.508

  7.4911

  大塘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38.220

  5.3508

  大塘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养殖水面

  0.1019

  土地补

  偿费

  91.729

  9.3471

  大塘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45.864

  4.6735

  大塘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0807

  土地补

  偿费

  53.508

  4.3181

  大塘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38.220

  3.0844

  大塘村民委

  员会

  货币

  未利用地

  0.0154

  土地补

  偿费

  30.578

  0.4709

  大塘村民委

  员会

  货币

  青苗补助费

  32.2355

  大塘村民委

  员会转付土

  地承包者和

  业权人

  货币

  附着物补偿

  8.0589

  合计

  273.5052

  被征地

  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分类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乌

  洲

  村

  其他耕地

  0.1987

  土地补

  偿费

  61.152

  12.1509

  乌洲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45.864

  9.1132

  乌洲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园地

  0.1380

  土地补

  偿费

  53.508

  7.3841

  乌洲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38.220

  5.2744

  乌洲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建设用地

  0.3204

  土地补

  偿费

  61.152

  19.5931

  乌洲村民委

  员会

  货币

  青苗补助费

  10.8027

  乌洲村民委

  员会转付土

  地承包者和

  业权人

  货币

  附着物补偿

  2.7007

  建设用地额外补偿费

  14.6948

  乌洲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合计

  81.7139

                             
 

  被征地

  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分类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莲

  溪

  村

  其他耕地

  0.2092

  土地补

  偿费

  61.152

  12.7930

  莲溪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45.864

  9.5947

  莲溪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建设用地

  0.9564

  土地补

  偿费

  61.152

  58.4858

  莲溪村民委

  员会

  货币

  青苗补助费

  19.1625

  莲溪村民委

  员会转付土

  地承包者和

  业权人

  货币

  附着物补偿

  4.7906

  建设用地额外补偿费

  43.8643

  莲溪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合计

  148.6909

  

  被征地

  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分类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大

  井

  村

  养殖水面

  0.0623

  土地补

  偿费

  91.729

  5.7147

  大井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45.864

  2.8573

  大井村民委

  员会

  货币

  青苗补助费

  1.0242

  大井村民委

  员会转付土

  地承包者和

  业权人

  货币

  附着物补偿

  0.2561

  合计

  9.8523

  被征地

  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分类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东

  里

  村

  水田

  0.0193

  土地补

  偿费

  76.440

  1.4753

  东里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45.865

  0.8852

  东里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其他耕地

  0.2968

  土地补

  偿费

  61.152

  18.1499

  东里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45.864

  13.6124

  东里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园地

  0.1032

  土地补

  偿费

  53.508

  5.5220

  东里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38.220

  3.9443

  东里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养殖水面

  1.8980

  土地补

  偿费

  91.728

  174.0997

  东里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45.864

  87.0499

  东里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建设用地

  0.0007

  土地补

  偿费

  61.143

  0.0428

  东里村民委

  员会

  货币

  未利用地

  0.0984

  土地补

  偿费

  30.576

  3.0087

  东里村民委

  员会

  货币

  青苗补助费

  39.7256

  东里村民委

  员会转付土

  地承包者和

  业权人

  货币

  附着物补偿

  9.9314

  建设用地额外补偿费

  0.0321

  东里村民委

  员会

  合计

  357.4793

 

  

  被征地

  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分类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坦

  尾

  村

  水田

  0.6408

  土地补

  偿费

  76.440

  48.9828

  坦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45.864

  29.3897

  坦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坑塘水面

  0.0002

  土地补

  偿费

  91.50

  0.0183

  坦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46.00

  0.0092

  坦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2286

  土地补

  偿费

  53.508

  12.2319

  坦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38.220

  8.7371

  坦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青苗补助费

  14.2962

  坦尾村民委

  员会转付土

  地承包者和

  业权人

  货币

  附着物补偿

  3.5741

  合计

  117.2393

  被征地

  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分类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东

  湾

  村

  其他耕地

  0.0673

  土地补

  偿费

  61.152

  3.8954

  东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45.863

  2.9215

  东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园地

  0.2113

  土地补

  偿费

  53.508

  11.3062

  东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38.220

  8.0759

  东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养殖水面

  0.0070

  土地补

  偿费

  91.728

  0.6421

  东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45.857

  0.3210

  东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0036

  土地补

  偿费

  53.528

  0.1927

  东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安置补

  助费

  38.222

  0.1376

  东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建设用地

  0.1229

  土地补

  偿费

  61.152

  7.5156

  东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未利用地

  0.2640

  土地补

  偿费

  30.576

  8.0721

  东湾村民委

  员会

  货币

  青苗补助费

  11.0560

  东湾村民委

  员会转付土

  地承包者和

  业权人

  货币

  附着物补偿

  2.7639

  建设用地额外补偿费

  5.6367

  东湾村民委

  员会

  合计

  62.5367

 

  涉及到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黄阁镇乌洲村、莲溪村、大塘村、大井村、东里村、东湾村、坦尾村村民委员会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黄阁镇乌洲村、莲溪村、大塘村、大井村、东里村、东湾村、坦尾村村民委员会在本公告期内到市国土房管局南沙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乌洲村、莲溪村、大塘村、大井村、东里村、东湾村、坦尾村民委员会

  2012年11月17日至

  2012年11月26日

  黄阁镇国土所

  (联系人:伍后伏,

  电话:39090633)

  2012年11月27日至

  2012年12月6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