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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国土征补〔2007〕1号

来源:Y--用地处 发布时间:2007-02-14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建)字〔2006120号文件批复的《征用土地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穗府征〔20067号《征收土地公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分局对征收番禺区沙湾镇福涌村、沙湾东村(沙坑村的用地面积已调整给沙湾东村所有)、沙湾北村土地的补偿登记进行复核,拟订了该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将该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

单位

分类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

对象

支付

方式

土地

补偿费

菜地

1.01

51.9488

52.4683

福涌村委员会

货币

园地

1.56

45.4552

70.9101

养殖水面

0.59

77.9232

45.9747

建设用地

4.31

51.9488

223.8993

未利用地

6.39

25.9744

165.9764

安置

补助费

菜地

1.01

38.9616

39.3512

福涌村委员会用于安置的农业人口

园地

1.56

32.468

50.6501

养殖水面

0.59

38.9616

22.9874

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

 

14.22

福涌村委员会转付土地承包者

为壮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拟另补偿167.9245万元给被征地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

合计

854.3620万元

沙湾东村(原沙坑村)

 

土地

补偿费

园地

064

45.4552

29.0913

沙湾东村委会

货币

安置

补助费

32.468

20.7795

沙湾东村委会转付被安置的农业人口

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

 

2.88

沙湾东村委会转付土地承包者

合计

52.7508万元

土地

补偿费

菜地

6.8188

51.9488

354.2285

沙湾东

村委会

货币

养殖水面

0.53

77.9232

41.2993

建设用地

2.3378

51.9488

121.4459

未利用地

1.691

25.9744

43.9227

安置

补助费

菜地

6.8188

38.9616

265.6714

沙湾东村委会用于安置农业人口

养殖水面

0.53

20.6496

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

 

33.0696

沙湾东村委会转付土地承包者

为壮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拟另补偿91.0844万元给被征地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

合计

971.3714万元

土地补偿费

菜地

4.3

51.9488

223.3798

沙湾北村委会

货币

林地

0.57

45.4552

25.9095

养殖水面

0.68

77.9232

52.9878

建设用地

0.55

51.9488

28.5718

未利用地

2.21

25.9744

57.4034

安置补助费

菜地

4.3

38.9616

167.5349

沙湾北村委会用于安置农业人口

林地

0.57

32.468

18.5068

养殖水面

0.68

38.9616

26.4939

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

 

24.975

沙湾北村委会转付土地承包者

为壮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拟另补偿21.4289万元给被征地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

合计

647.1918万元

(二)本次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由番禺区沙湾镇福涌村、沙湾东村、沙湾北村民委员会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被征地村的村民委员会在本公告期内到所在本局番禺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二、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一)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 2007216日前 提出并以书面形式按所属辖地送达番禺区沙湾镇国土管理所(联系人:钟文声,联系电话:84733080)。

(二)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二ΟО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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