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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天征〔2018〕3号

来源:天河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10-29 01:16: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天征〔2018〕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8〕53号),同意将天河区黄村街黄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共1.0985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黄村嘉禧大厦村留用地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河区香雪兰二街广氮AT060821-A地块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黄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集体土地面积1.0985公顷(其中农用地0.9560公顷,建设用地0.1425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81023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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