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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增)征〔2020〕20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5-18 16:30:4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0〕20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0〕102号),同意朱村街朱村村经济联合社、朱村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凤岗村经济联合社、凤岗村凤岭第一经济合作社、凤岗村凤岭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0.4151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八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朱村街朱村村经济联合社、朱村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凤岗村经济联合社、凤岗村凤岭第一经济合作社、凤岗村凤岭第七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朱村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7.556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7.5175公顷(园地0.0945公顷,林地7.391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18公顷),建设用地0.0389公顷。

  朱村村第十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276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766公顷(园地0.0353公顷,林地0.221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01公顷)。

  凤岗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288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883公顷(林地0.2357公顷,养殖水面0.035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68公顷)。

  凤岗村经济联合社、朱村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46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466公顷(林地0.0416公顷,养殖水面0.0014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36公顷)。

  凤岗村凤岭第一、凤岭第七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12.247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2.0964公顷(园地7.3579公顷,林地1.4228公顷,养殖水面3.044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710公顷),建设用地0.1508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征收朱村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7.556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园地

0.0945

39.9

3.7706

28.5

2.6933

6.4639

林地

7.3912

18.55

137.1068

13.25

97.9334

235.0402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18

39.9

1.2688

28.5

0.9063

2.1751

建设用地

0.0389

55.5

2.1590

0

0

2.1590

汇总

7.5564

245.8382(万元)

  青苗补偿费338.287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5835万元。由朱村村经济联合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村第十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276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园地

0.0353

39.9

1.4085

28.5

1.0061

2.4146

林地

0.2212

18.55

4.1033

13.25

2.9309

7.0342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01

39.9

0.8020

28.5

0.5729

1.3749

汇总

0.2766

10.8237(万元)

  青苗补偿费12.4470万元。由朱村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凤岗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288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林地

0.2357

18.55

4.3722

13.25

3.1230

7.4952

养殖水面

0.0358

65.16

2.3327

27.15

0.9720

3.3047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68

39.9

0.6703

28.5

0.4788

1.1491

汇总

0.2883

11.9490(万元)

  青苗补偿费12.9735万元。由凤岗村经济联合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凤岗村经济联合社、朱村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46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林地

0.0416

18.55

0.7717

13.25

0.5512

1.3229

养殖水面

0.0014

65.16

0.0912

27.15

0.0380

0.1292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36

39.9

0.1436

28.5

0.1026

0.2462

汇总

0.0466

1.6983(万元)

  青苗补偿费2.0970万元。由凤岗村经济联合社、朱村村经济联合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凤岗村凤岭第一、凤岭第七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12.247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7.3579

39.9

293.5802

28.5

209.7002

503.2804

林地

1.4228

18.55

26.3929

13.25

18.8521

45.2450

养殖水面

3.0447

65.16

198.3927

27.15

82.6636

281.056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710

39.9

10.8129

28.5

7.7235

18.5364

建设用地

0.1508

55.5

8.3694

0

0

8.3694

汇总

12.2472

856.4875(万元)

  青苗补偿费544.338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2620万元。由凤岗村凤岭第一、凤岭第七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比例安排留用地,面积2.0415公顷,在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中落实。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朱村街朱村村经济联合社、朱村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凤岗村经济联合社、凤岗村凤岭第一经济合作社、凤岗村凤岭第七经济合作社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5月24日

朱村街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彭罗冰

电话: 82854245

2020年5月25日

2020年5月29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15日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征地公告穗府(增)征[2020]20号附图(朱ZG201902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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